当我们刚进入到一个非常知名的大单位,被录用以后发现虽然工资是本单位发,但是劳动合同确是一家派遣公司,现在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也分两种。一种就是企业签订,还有一种就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
那么什么是劳务派遣呢?简单来说跟你签订合同的单位是第三方机构,他们与本单位会有一个经济合同,也就是你想进入这家公司工作,要先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是以劳务派遣公司员工身份来到本单位工作的,这样有两个单位和一个劳动者共同组成一个三角形的法律关系,我们管它叫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实际上对员工是不利的,一个劳动者和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劳动者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那么想你一个劳动者要面对两个单位的时候,你的弱势地位会不会变得更弱?而且两个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可能会不经意的就侵犯到你的权益。所以劳务派遣的员工他是弱势里面的弱势,那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呢?
其实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用人单位在出现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的时候,如果说不愿意直接招人,他可以通过派遣公司来聘用临时工,而不用长期设立一个岗位,企业要大量地使用劳务派遣可以达到两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就是我们很多的企业试图搞差别待遇,因为派遣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一些福利,这样企业会获得一个经济效益;
第二个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企业产生太多的劳动纠纷,现在有些企业不给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少交,当派遣公司签合同时,你就是派遣公司的员工,那你将来被无理由辞退的话,那你应该去找派遣公司而不是本单位,所以企业可以逃避责任。
实际上企业有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你通过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你实际工作单位和劳动派遣公司都要出庭,两个企业要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企业都是当事人,了解这些求职者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