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之下》中,司马长安托王媒婆到淳于府提亲,抬了见面礼,淳于敏不愿意,淳于家拒绝了。但淳于启打死了司马家的大管家,淳于敏的父母为了弟弟的前途,答应了司马长安提亲,紧急定下婚期。
淳于敏出嫁当天迷晕袁今夏,新娘换人了。陆绎发觉后,前往司马府解救袁今夏,严世蕃说袁今夏是他“明媒正娶”娶回去的,陆绎却说“司马长安的身份是假的,就无权换庚帖、立婚书,跟淳于敏的婚事也作废。”
在这些剧情里,涉及了提亲、换庚帖、订立婚书等婚姻成立的条件与步骤。那么,在明朝缔结婚姻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呢?
缔结婚姻的条件,首先是法定婚龄,明朝要结婚,男方需年满十六岁、女方要年满十四岁,不到年龄就结婚是被禁止的。
明太祖洪武三年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大明令·户令》规定:“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
自西周起,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朝也不例外。《大明令·户令》规定:“写立婚书,依礼聘嫁”,“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根据明律,父母有主导权,能决定儿女的婚嫁,但媒人需要参与婚姻缔结的过程。因而在《锦衣之下》中,司马长安请王媒婆去提亲,尽管淳于敏不愿意嫁给司马长安,父母仍然答应了司马长安的提亲,告诉她婚期就在“三日后”。
“依礼聘嫁”的礼是什么?传统婚姻六礼,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大明令·礼令》规定:“凡民间嫁娶,并依朱文公家礼。”
朱文公是朱熹,他把传统婚姻六礼简化成“纳采”“纳币”“亲迎”三礼。明面上是简化了,实际上还是六礼,只是进行了合并,比如把问名并入纳彩。
剧中陆绎提到的“换庚帖”就是六礼中的问名,一般是男方索要女子姓名、出生时辰、家里排行等信息,后来发展成换庚帖,相当于订婚。
在剧中,谢霄和上官曦解除婚约后,杨岳多次表示要向上官曦提亲;陆绎也到袁今夏家简单提亲,并奉上见面礼,还说等正式下聘时还有聘礼。无论是提亲还是下聘礼,都是明朝聘娶婚的要求。
把女方迎娶回家,婚姻就成了吗?不,在明朝,这紧紧是“成妻礼”,还有后续的“成妇礼”。“成妇礼”主要有“妇见姑舅”和“庙见”之礼,完成这两礼,女方才彻底进入男方,婚姻正式成立。
综上,严世蕃假冒司马长安,迎娶淳于敏,不符合明朝婚姻法的规定。
三、《锦衣之下》提到的伏低做小,是妾的表现,妾在明朝是什么存在?在剧中,淳于敏对女扮男装的袁今夏说,以大哥哥陆绎的地位,她自己嫁到陆家只能伏低做小,她的心里只有袁今夏一人,想与“他 ”私奔。这里的伏低做小意思是只能做妾,成不了正妻。
在淳于敏被迫要嫁给司马长安前,她跑到陆绎面前说,即便陆绎不喜欢自己,也愿意做妾。
妾制在中国古代有悠久的历史,自西周起我国封建社会就确立了“一夫一妻多妾”制。明朝也不例外,妾是合法的存在。不过《大明律》中对纳妾有严格的限定:“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