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我国古代歌舞和音乐最为百花齐放的年代,来自海内外各民族、各种形式的七器乐、歌唱、舞蹈多姿多彩,种类繁多。在中原歌舞与外来民族长时间的融合和交流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国音乐艺术发展的全盛时期。
汉魏时期,相和大曲和清商大曲已经初具大型歌舞音乐的模样,而到了隋唐,这种艺术形式发展到了更加复杂、更加繁荣的阶段。这种载歌载舞,结构庞大,充满了复杂的节奏和速度变化的艺术形式,无论在隋唐时期的雅乐、清乐、胡乐或者坐、立部伎中都能见到它的存在。而它的丰富、精美和庞大的规模,也让它成为我国历史上异常耀眼的一支花朵。
先来说说法曲。法曲也是隋唐宫廷燕乐中有种重要的形式,因为它是从佛教法会而得名。原为含有外来音乐成分的西域各族音乐,后与汉族的清商乐结合,并逐渐成为隋朝的法曲。其乐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至唐朝又搀杂道曲而发展至极盛阶段。著名的曲子有《赤白桃李花》、《大罗天曲》、《紫微八卦舞曲》、《降真招仙之曲》、《紫微送仙曲》等。唐白居易《江南遇天宝乐叟》诗:“能弹琵琶和法曲,多在华清随至尊。”清洪升《长生殿·闻乐》:“好凭一枕游仙梦,暗授千秋法曲音。”吴梅《读吴梅村乐府》诗:“法曲凄凉谁按拍,不堪流涕说兴衰。”参见《新唐书·礼乐志十二》。法曲在唐代燕乐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因为它曲调清雅,旋律完整复杂,规模庞大,精美绝伦。可以说,它就是隋唐时期东方的交响乐,代表着当时音乐发展的最高水平。
法曲与歌舞大曲的关联相当复杂,他们一方面十分紧密,另一方面也有着严格的区别。一般说来,法曲往往会集中大区的音乐精华部分进行演奏,所用乐器则更接近汉族的清乐系统,以纯器乐演奏为主。而歌舞大曲可以理解为扩展开来的综合艺术形式,将歌唱、舞蹈和音乐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