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云
如果不是得了劳伦斯奖,夏伯渝的名字大概没有几个人会知道。很可能就算得了奖,他的名字依然没几个人知道。
这也很好理解。一个人因感动他人而被记住,往往是基于利他的,或说利公的,比如无私奉献,舍己为人,才更容易获得他人的感动。
但夏伯渝并非如此。去年5月,69岁的他,戴着一双假肢,第五次冲击珠峰,终获成功,实现了一个43年的梦想。如果划重点的话,就是一个人对纯粹自我梦想不舍追求,终获成功。
按媒体分类,这显然是一个励志故事。而人们对于励志故事又常持挑剔和质疑态度,深恐背后有推手和营销团队,自己的一份真情被消耗于尴尬中。
感动既非有限资源,也非奢侈之物。只要被感动了,只要是真诚的,就说明那一刻是幸福的。只要是幸福的,干吗还要区别待之,或者挑肥拣瘦,考虑它是因公或因私?
反正作为个体,我是被夏伯渝感动了,我从另一个同样渺小的个体身上,发现了让渺小变为强大的力量。当你拥有这种力量时,渺小变为强大,就会成就一种传奇。
夏伯渝在获奖感言中说:“我非常感谢珠峰,在去年我69岁第五次攀登珠峰的时候,终于它接纳了我……”我想,43年的历程里,从征服珠峰到被珠峰接纳,这份对于珠峰的感知转变,对于世界的态度转变,也感动了夏伯渝自己。
其实,追逐个人梦想的故事,也是有理由感动大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