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纠正、制止违章行为,避免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防火巡查的概念
单位消防值班人员对单位内部的日常防火巡查,是指应用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在辖区内巡视、检查发现消防违章行为,劝阻、制止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紧急事件的活动。
二、防火巡查的工作内容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的规范化要求
1.负责防火巡查的人员。单位的防火巡查一般由当日消防值班人员负责。
2.防火巡查的部位。防火巡查的部位一般是单位依据有关消防法规确定的重点部位,例如配电室、厨房、员工宿舍、锅炉房、计算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3.防火巡查的频次。防火巡查的频次由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防火巡查人员的工作任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防火巡查记录。防火巡查时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记录表见表1-1。
填写要求:防火巡查员要及时填写;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当班巡查人员和主管人员要签字。
四、对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技能要求
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初级消防员应重点具备下列各项基本技能:
1.能识别巡查区域内的各种火源,并能判定违章用火行为;
2.能识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
3.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能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识别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分隔设施;
6.能判断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外观与状态是否正常;
7.能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第二节 典型火源场所的防火巡查一、火源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火源的概念
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包括某些爆炸性物质)发生燃烧或爆炸的能量来源。这种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还有电能、机械能、化学能、光能等。
(二)火源的分类
常见火源有以下七类:
1.明火焰;
2.高温物体;
3.电火花;
4.撞击与摩擦;
5.光线照射与聚焦;
6.绝热压缩(机械能变为热能);
7.化学反应放热(化学能变为热能)。
(三)明火焰的危险性及其安全对策
1.明火焰的危险性和表现形式
明火焰是发生燃烧反应的裸露之火,明火不但具有很大的激发能量和高温,而且燃烧反应生成的自由基(或活性离子),还会诱发可燃物质的连锁反应。
常见的明火焰有:火柴火焰、打火机火焰、蜡烛火焰、煤炉火焰、液化石油气灶具火焰、工业蒸汽锅炉火焰、酒精喷灯火焰、气焊气割火焰等(明火焰如图1—1所示)。
绝大多数明火焰的温度超过700℃,而绝大多数可燃物的自燃点均低于700℃。在表1-2、表l-3和表l-4中分别给出了一些典型固体、气体及液体蒸气和粉尘的自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