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就点题了。
他为什么能屡破奇案?
“能见鬼”,这是一种极致化的处理,一如他回答另一名跟着他破案的警察说“做我(神探)很辛苦的”。

为什么?
因为他就很极致。
为了破案,会活埋自己。
为了破案,要见到人心许多的恶。
他跟踪犯人到饭店,看到犯人的“鬼”是一个大胖子,在不停地进食。
他也自虐模仿,吃到自己吐。
和犯人对线时挑衅对方,被一头砸向玻璃,头破血流都还在嘀咕着案情。

这跟《神探》的李俊如出一辙。
为了找到死者的半截尸体,大雨天毫无防护措施就跳进河渠里。
去犯罪现场找凶手,只手空拳就冲上去跟全副武装的歹徒斗殴。

这样落力找出真相的神探,很正义吧?
但,真的正义吗?
他能见到别人心里的鬼,那他自己呢?
文章开头的惊悚一幕:问他为什么要切下耳朵送给长官?
因为长官心里没有鬼。
这个回答耐人寻味。
表面是敬重上司心中无鬼。
实际上,是暗示他自己心中也有鬼,和其他人无异。
而《神探大战》呢?
两次看见怪物。
第一次,是在船上,他见到一只小型的怪物,于是举枪便射。
第二次,还是在船上,但有没有发现,这只怪物比先前那只稍稍大了一些?
原因很简单。
他见到的怪物,正是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