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叻哥这不是嫉妒他才“口出狂言”,而是拿起他的小算盘算了一笔账,中国400多个城市,一年365天,谭咏麟总得休息3天吧,这种消耗体力的买卖不划算,还是做生意最划得来。
但要做生意还得先有本钱,他的“本钱”是来自黄杏秀。
1979年黄杏秀和叻哥结婚,其实两人在交往的过程中,叻哥曾经直接跟黄杏秀讲过:我可以给你钱,可以跟你在一起,但是我不会对你付出感情,不会跟你结婚,更不会跟你组建家庭,要小孩。
叻哥在中东卖货的几年,是黄杏秀一直在照顾他的老妈,那时候的黄杏秀可是个正值事业巅峰的一线女明星,还能对落魄的叻哥施以援手,的确算的上“天仙下凡”了。
黄杏秀因为正当红,经常有商演,她就把叻哥带上一起去跑场子,把新马泰跑了一圈之后,叻哥的第一桶金也就捞到了。
黄杏秀跟王晶是同学,王晶拍《千王斗千霸》的时候,叻哥老去片场转悠给黄杏秀当司机,慢慢的也就跟王晶熟稔了起来,于是就有了后来的《花心大少》,赚了700多万票房。
《花心大少》之后TVB高层看出叻哥的潜力,立刻跟他签了两年内拍八部电影的约。
大家也都知道,就算那时候电影的拍摄周期没有那么长,两年拍八部还是比较困难的,可叻哥是个很能吃得了苦的人。
两年期间他硬是拍了12部电影,而且是以两万五的天王巨星身价。
04很多年轻人认识叻哥是因为他是周星驰的黄金配角之一,但其实在星爷的时代还没到来之前,叻哥在TVB拿的可一直都是主角的剧本。
1984年的时候,叻哥和王晶合作了一部电影叫《我爱罗兰度》。
这是叻哥自编自演的一部戏,除了他以外没有大咖,花了24天,最后的拿到的票房是980多万。
口碑很好,老板也很高兴,但叻哥不高兴了。
我花了24天去当男主角,给公司赚了980万,但我自己的片酬也不过2.5万。
如果我去当男二男三,同样24天,我就可以拍三四部电影,也是一部2.5万的片酬,我做主角又不赚钱,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