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还有一位食死徒母亲。
因为哈利救下了自己的儿子,而在最关键的时刻倒戈——
在“验尸”时欺骗伏地魔哈利已死,为哈利最后的绝地反击创造了完美的机会。

这是内核党们看到的,一个关于“邪不胜爱”的故事。
而剧情党们更在意的,当属邓布利多整整贯穿7年的暗中铺路。
一面和昏君当道的魔法部周旋,一面安插斯内普收集黑魔头的信息,还得不时为三人组的各种“格兰分少行为”擦屁股。
在这一视角下,哈利更像一个被命运选中的棋子,在邓校步步为营的引导下,将死伏地魔。

说是棋子,但没有瞧不起哈利的意思。
哈利仅11岁便敢耍弄伏地魔的勇气,不贪恋财权,对正义的坚持,这些无一不是他成为主角的要素,也是罗琳最歌颂的品质。
只是说,罗琳的聪明之处,便在于她刻画的是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的伟大。
却又将哈利所见的每一个巫师都写得如此有血有肉,有逻辑有动机。
以至于细看下来,便能发现,哈利的伟大,并不比巫师世界任何一个人的伟大更耀眼。
这才做到了一百个人的眼中,有一百部《哈利·波特》。
最为显眼的暗喻,大概是纳威·隆巴顿这个角色。
稍熟《哈》故事的观众可能记得,故事真正的开始,其实不是那个伏地魔前去*害哈利的夜晚。
伏地魔之所以要去*死还是婴儿的哈利,是因为特里劳妮的一则预言:
拥有征服黑魔头能量的人走近了……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击败黑魔头的家庭……出生于第七个月的月末……黑魔头标记他为其劲敌,但是他拥有黑魔头所不了解的能量……一个必须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那个拥有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第七个月结束时出生……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预言暗指的,便是哈利·波特。
但事实上,同样符合预言要求的,还有另一个孩子——纳威·隆巴顿。
一个喜欢草药学,在前四部书都以憨大个儿形象出现,却最终成长为一个手刃伏地魔魂器“纳吉尼”的格兰芬多男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