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有举人身份护身,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刘锡彤不能对他进行刑拘、审问,只能是客客气气地把他请到县衙配合调查,言语委婉地试探。
杨乃武察觉到了刘锡彤的不轨意图,觉得可笑至极,且初五那天他根本就不在余杭县,没有任何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
他自认为这份供词是刘锡彤恶意伪造的,是对他曾在县衙照壁上书写“大清双王法,浙江两抚台”,讽刺刘锡彤贪赃枉法的报复。
仅凭一份莫须有的供词,又能奈他何,杨乃武无所畏惧,不屑一顾地离开。

不料,刘锡彤一纸公文,向杭州知府申请革去杨乃武的举人功名。
面对杨家人的作证——十月初五,杨乃武在南乡为外婆守灵。刘锡彤言辞犀利、大义凛然地驳回,最后以一句“亲人证言不可信”打发走了杨家人。
求功心切的刘锡彤,等不及正式公文的下达,他让伤痕累累的小白菜、杨乃武当堂对质,严刑拷打,杨乃武始终不承认自己有作案动机。
即便如此,刘锡彤仍然快刀斩乱麻地将“杨乃武与小白菜通奸共谋害死葛小大”的结案呈送杭州府,请求二审定案。

无能为力的杨家人听闻杭州知府要亲自复审,只能寄希望于他能够清明断案,还杨乃武一个清白。
却不知杭州知府是行伍出身,大字不识几个,权力旁落章师爷,他提前给刘锡彤去了封信函,让他把案卷做得尽可能漂亮些。
再对陈鲁稍加影响一下,复审就成了儿戏般的走一过场。

刘锡彤连夜篡改案卷上的瑕疵,将“口鼻流血”改为“七窍流血”,又偷偷威逼小白菜修改口供,把买毒的日期改为“十月初六”,这样一来,杨乃武就没了不在场证明。
篡改证据,坐实了葛小大中毒身亡,抹除了杨乃武的不在场证明,但也让杨家人察觉到了猫腻,构成了本案的第一个疑点:如果日期是十月初六,杨家人为什么要作证杨乃武十月初五不在余杭县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