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小标的民事纠纷案件,比如:涉及几千块钱的案件数量往往也比较多,很多当事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来法院打官司,这些来起诉的当事人要么为了几千块钱争一口气,寻求一个说法,要么这几千块钱、万巴块钱对其特别重要,很可能是该当事人辛辛苦苦3-4个月的血汗钱,必须要讨个说法,要把钱讨回来!可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完官司,好不容易盼来了胜诉的判决,可对方还是不付钱怎么办?
那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吧!可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经过一个阶段的执行,法院没有执行到被执行的财产,法院告诉申请执行人:我们要结案了,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对于法院执行人员这样的答复,申请人往往十分不满,特别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属于自己的钱没有执行回来,法院要结案了?还要叫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很多申请人觉得这是法院不负责任,在推卸责任,认为没有认真的履职尽责,对法院执行人员的意见也特别大!
有网友说:对于小标的的执行案件,比如10000元以下的执行标的,只要法院主动拘留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至少88.88%的执行难问题可以解决!
网友的以上说法很可能没错!法院若只是考虑执行到位率这一个指标,不考虑被执行人的真实状况,不考虑其履行能力!那法院对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通通拘留15天,往往很多被执行人都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主要体现在:1.被执行人若是有钱不还的老赖,他不会因为区区不到1万块钱不还而甘愿被法院拘留;2.生活人人都可能有难处,10000元对于大富大贵之人可能不过是零花钱,但对于有部分人来说的确实在没办法一次性支付1万元,但这类人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或者自己凑一部分,再向亲戚、朋友等暂时借用一部分,其实凑够1万元基本没有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被法院拘留15日。(现行的法律规则是:法院也调查到自己的情况属于比较困难的类别,被执行人也明知自己不尽力去履行债务,也不会被处罚法院,法院选择终本结案的话,也许该被执行人刚好钻了这样的漏洞,于是不再不努力还债,因为自己没有财产,那就不履行呗,以后再说……);3.对于家庭困难、收入微薄的被执行人,其需要养家糊口,其每月也许仅仅只能攒下1000块、几百块,或者干脆没有任何经济节余,但若是法院以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义务而将其拘留,那该被执行人的亲属、朋友、同事或许会出于同情、出于帮助被执行人来代为履行几千块钱的给付义务!
当然,这样的措施对某些确实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来说并不友好,因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体制、包括我们的法律也不允许对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
但若不考虑人情冷暖、不考虑法律的温度、不考虑社会的关怀,不考虑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生存,那区区几千块钱的执行标的,强制执行起来,其实根本不是问题,更何况这个社会绝对贫困、绝对困难的人很多吗?如果强制执行没有强制力,就像老虎拔了牙齿,老赖对法院强制执行试探过几次后,发现没有什么震慑力,于是开始大行其道,大摇大摆,引得某些本来不赖的人都开始“走偏”,全国现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有80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群体值得深思!
人生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也并非仅你一人,你是被执行人你很难,我是债权人是申请执行人又何尝不难?甚至比你更难!网友说:特别讨厌那些欠款2000多块钱、3000多块钱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而且一拖欠就是2年以上,试想:两三千块钱可以拖欠几年,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当然,我们并不排除世间却有绝对贫困、绝对困难的一类被执行人,但这样“举步维艰”的人,毕竟少之又少!时常会看到有法院发布失信公告,有被执行人因为几千块钱没有履行被法院曝光,这一类人不知道该不该同情!
关于网友留言所说的:对于小标的的执行案件,比如10000元以下的执行标的,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只要法院通通拘留这类被执行人,至少88.88%的执行难问题都可以解决!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