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讧斗殴”陷入争议。
中国短道速滑拥有王濛无疑是幸运的,不知道是否王濛自己也有这样的认识,正当人们期待这位天才选手开创属于自己更多的辉煌时,王濛却猛然遭遇了职业生涯的两次低谷,而这几乎宣判了她职业生涯的“不法”。
中国速滑队从“丽江冲突”到“青岛冲突”,再到王濛被开除,如今时过境迁,多少人并不知晓事情经过,多少媒体不了解事情的始末便争相报道热点事件,那些事件本来就不是一个运动员的个体事件,而是一个中国速滑队的群体事件。
2011年7月,王濛全然不顾国家队管理规定,与队友外出喝酒至晚上11点,由于饮酒和归队太晚,王濛与国家队领队王春露产生口角,一度大打出手。
国家运动员违反规定且与领队发生斗殴事件,这不仅触碰到了体育总局的底线,也带来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便是奥运四金王也不能拥有“免责金牌”。
就这样,王濛第三次被踢出国家队。
青岛斗殴事件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随后国家体育总局宣布撤销王濛短道速滑队长职务,同时被开除出国家队,另一位参与打架的国家队男队员刘显伟也被开除,而领队王春露也不再担任领队,依现在眼光来看,这起事件无疑是两败俱伤的,所谓“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王濛为自己的年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职业生涯遗憾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