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普陀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普委【2019】90号)和《普陀区关于开展街镇自主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石泉路街道社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6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 热爱社区工作,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中共党员、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户籍地或居住地属于石泉路街道以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 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ecloudexam.com)。
■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的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的后果自负)。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彩色扫描件。
(4)学历证明(证书彩色扫描件)。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书、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 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根据岗位要求重新准备材料报名。
■ 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石泉路街道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重新准备材料报名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考试方法和内容
■ 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拟定于2021年7月17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考点时,须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检测体检、考察和公示
■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 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将收到体检通知,应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新石泉 新源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上海石泉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其他事宜
■ 报考咨询电话:021-32502293。
■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上海石泉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