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在国内从保护动物到泛滥,大概只用了20年!
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开始名列其中。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随意捕*。
野猪这种动物,只要给它点颜色,它就能开出染坊
上了年纪的朋友对野猪一定非常熟悉,农村周围的山野中野猪经常出没,对人身安全与农作物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过幸好当时农村的猎手比较多,数量逐渐稀少,销声匿迹。
原因有几个,一来是农村猎枪上缴,有经验的老猎手也逐渐退休;二来则是国家执行的封山育林以及退耕还林政策,昔日光秃秃的山坡都变成绿油油的森林,野猪的生存环境逐渐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