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粤交警)昨日,广东交警对异地分科目考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后,仍有部分考生询问相关问题。交警部门对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并再次提醒广大驾考学员,因为生活或工作等原因要参加异地分科目考试的,只能办理一次。
异地分科考转出不可再转回
交警部门介绍,异地分科目考试仅可办理一次,转出后剩余未通过考试项目必须在转入地完成,不可以再转回原报考地或其他地方。申请人到转入地成功办理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后,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gd.122.gov.cn”预约考试科目,预约成功后直接在预约平台上缴纳对应科目的考试费用。
小型汽车各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科目一70元/人,科目二130元/人,科目三路考280元/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免费。补考费按该科目考试费的50%收取。
同时,申请人申报已在转出地完成培训的,预约考试时将不再核查培训信息;申请人申报在转出地未完成培训,在转入地继续找驾校报名培训的,预约考试时将核查培训信息。
缺考被判不合格计入次数
成功申请办理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后,不参加在转出地已预约的科目考试,会如何处理?
据悉,约考日期在办理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当天之前的预约考试记录,系统自动做缺考处理;约考日期在当天之后的预约考试记录,系统自动取消预约。
缺考,判定为考试不合格,计入已考次数。取消考试,则不计入已考次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即科目一考试合格时间);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考试次数,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
如果学习驾驶证明已超过有效期、科目二或科目三路考已考五次不合格、外地已受理但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直接在异地重新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系统将自动注销原驾驶证档案(无需回原报考地注销驾驶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