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小型汽车驾驶证实行异地分科目考试
对于许多身处异地的群众来说
无疑是重大利好
但面对新措
不少小伙伴也发出疑问
今天,小编就让警察叔叔针对新措中
大家的一些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01.常见疑问:如何办理
问:要如何办理?是否需要电话或者网站提前预约?
答:申请变更考试地业务,无需提前预约;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时间段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前往现居住地车管部门办理。
提示:该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已通过科目一的,可通过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将初次申领业务或增驾业务转入到现居住地车管所继续办理。
尚未通过科目一的,对于初次申领业务,可直接在现居住地办理初次申领业务,原申请地初次申领业务将自动注销;对于增驾业务,可直接在现居住地办理转入业务后重新增驾,原申请地增驾业务将自动注销。
02.常见疑问:考试费用
问:在报名的时候已经把费用交给A地驾校了,转移到B居住地后,还需要自己承担费用吗?
答:费用分为两类:
1.车管部门负责驾驶证科目考试、发放驾驶证,并严格按照《粤价函[2007]382号》《粤价函[2008]318号》收取考试费用。
考生通过“交管1212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成功预约科目考试后,直接在预约平台上缴纳对应的科目考试费用。
2.培训、训练等相关费用。学员自行与驾校培训机构协商或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
问:申请变更考试地后,挂科补考按哪个标准交补考费?
答:根据《粤价函[2007]382号》《粤价函[2008]318号》:
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按照该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小型汽车驾驶证各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科目一70元/人,科目二130元/人,科目三280元/人。
03.常见疑问:时间及适用车型
问:新措施包括哪些车型?是不是只有6月1号以后报考才能享受到政策?
答:适用申请变更考试地业务类型:
初次申领、增驾业务类,只限申领C类准驾车型。不包含持境外驾驶证换类、军警换证类、满分考试类。
根据政策规定:
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同样适用该措施。
04.常见疑问:已约未考
问:如果已经在A地预约了科目考试,但没有参加,在B地办理变更考试地有影响吗?
答:受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时,对于约考日期在当天之前的预约考试记录作缺考处理,约考日期在当天及以后的预约考试记录自动取消预约。
05.常见疑问:逾期或超过考试次数
问:已超学习证明有效期,已超考试次数的,是否需要注销驾驶证考试档案?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答:已超过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及已超过规定预约考试次数(科目二或科目三路考五次)的,可直接在异地重新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系统将自动注销原驾驶证考试档案(无需回原报考地注销驾驶证考试档案)。
06.常见疑问:注意事项
问:办理变更考试地时,有哪些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
答:注意!!!
- 同一笔初次申领或增驾业务,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考试地业务。
-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考试次数。
- 属于增驾业务变更考试地的,应当先办理转入换证,再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
- 申请办理转入异地考试业务,申请人需主动申报是否完成相关科目培训情况。
来源:清远交警
编辑丨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