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在安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过正式牌照的李某为躲避电子眼抓拍,为躲避电子警察故意不按规定悬挂正式牌照,刚驶入高速公路就被民警在收费站口逮个正着,随后,驾驶员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B2降级成C1的处罚。
10月24日下午,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李长勇、带领辅警李雪峰、赵晓晶,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站执勤,发现一辆白色轻型货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询问该车未悬挂号牌的原因。驾驶员李某声称自己刚买的新车还没有申请正式牌照。然而当执勤民警要求李某打开驾驶室时,李某脸色慌张,吞吞吐吐。经民警仔细检查,在驾驶室内发现一副全新的车牌,经查正是该车登记号牌。面对事实,李某承认:自己为了方便开车时躲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没有悬挂车牌。
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人李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B2降级成C1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