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速时,总有些路段,前一分钟限速120公里/小时,后一分钟限速80公里/小时,常常让人措手不及。针对这种“突变式”限速,近日,公安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其中特别规定:
划重点!!!
1、收费站、服务区、匝道不开展测速
限速值60公里/小时以下(含)的道路,以及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段、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的匝道原则上不开展测速取证。
限速可以,但不测速,而且要通过完善标志标线和视线诱导设施,提醒、督促驾驶人主动降速。与之前相比,更加人性化了。
2、差值超过30公里/小时,逐级降速
隧道、学校、村庄、铁路道口、施工作业区、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交通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测速,且相邻限速差值超过30公里/小时(不含)的,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逐级限速标志。
这个措施,重点解决了忽高忽低的“过山车”或者“断崖式”道路限速。
3、公开公示移动测速信息:
明确要求在距离测速点500米以外应当有明显的限速标志,距离200米以外2公里以内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图像取证路段”等警示标志。
为进一步优化路面通行秩序,同时也由于高速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原来公示的固定测速点位已不符合命名编号实际,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结合辖区实际,向社会再次公示湖南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点位!
长沙支队辖区测速点及限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