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号上午9时许,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出发层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本地私家车形迹可疑,从车上陆续下来了4名乘客,急匆匆往进站口去,执法人员上前开展执法检查。
现场,该车驾驶员陈某向执法人员表示,四名乘客是其“哥哥”让其帮忙,送这几个人过来坐动车,并一再表示“自己不是载客的。”
而陈某这番话马上在乘客那端被“打脸”,这4名乘客告知执法人员,他们是翔安工地的务工人员,并不认识司机,今天是通过他人联系坐上这名司机的车,刚刚从翔安坐到厦门北站,已经支付140元车资给该驾驶员。
之后,驾驶员陈某见乘客说出实情,也大方承认今天自己收取车资载客的事实,并向执法人员表示自己平时也是在工地上班,通过所谓的“哥哥”得知有几人要到北站后,自己心里便盘算着:“既然他们打车到北站一样要付钱,还不如由我来赚,还可以多一份收入。”之后陈某将想法付诸实施。
执法人员听后也对该驾驶员教育道:“营运性车辆上路的前提条件是人和车都得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件,既然你开的是非营运的私家车,就不允许私自载客营运,否则触及到的是法律底线。”
目前该车已经被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驾驶员陈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通讯员:饶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