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售一套房,险酿大祸殃
4月19日,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向该市主管房屋中介的机构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即刻调查、整顿房屋中介市场擅自启闭燃气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
4月15日,该公司接到泉水地区枫丹丽城小区D6区居民的申请:开通户内天然气。但是,当施工人员入室进行通气前安全检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该户的入户燃气管道上的表前阀门已经被擅自开启。经过追问得知,是某知名连锁房屋中介派出2人到用户家里,利用燃气表前阀门的专用钥匙将阀门开启。经对燃气设施设备进一步的检查,让施工人员惊出一身冷汗:该户存在诸多不合格的安全隐患。首先,其家中灶台上摆放着的是“人工煤气”专用灶具,而该地区开通的是“天然气”,一旦点火使用,将会因燃烧值的变化而引发事故,轻则烧灼伤害使用者的身体,重则引发火灾或爆燃事故。同时还发现,该户的燃气管线与电源插座的净距离只有2厘米,不足安全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要求,“燃气设备与电插座、电源开关之间的(最小)净距离:平行敷设:15厘米;交叉敷设:不允许。”因此,该户燃气设施设备同时存在燃气灶具不合格、电源插座距离燃气管线不足安全距离等两方面不合格项目,如果使用燃气,后果不堪设想。经过调查、交涉得知,此房屋中介机构在销售房屋的时候,与用户的合同中有条款约定:直至用户室内的水、电、燃气全部开通的时候,房屋中介才可以拿回2万元的“押金”。为了早日拿到这2万元,该房屋中介干脆私自获取燃气表前阀门的钥匙,甚至“替代”燃气专业人员操作了这出惊心动魄的闹剧。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已向此房屋中介提出严正交涉: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要求此房屋中介立刻停止这类违法行为。同时,由该公司法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大连市主管房屋中介的行政机构发送了纠正违法行为的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