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公证吗?
网友咨询:没有房产证去公证处公证买卖合同有法律效益吗?公证处受理公证吗?
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房子在当地房产局有备案登记,可以通过开发商和房产局进行房权更名来保障利益。
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就是所谓的过户)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
张成荣律师解析:
公证房产所有权流程:
1、首先先要准备好房屋房产公证的资料。
2、准备好房屋房产公证材料之后,办理房产公证的人必须亲自到房屋房产公证处提出房屋房产公证申请,填写房屋房产公证的申请表格。
3、房屋房产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房屋房产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房屋房产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办理房屋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办理房屋房产公证的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房屋房产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房屋房产公证人核对完办理房屋房产公证信息之后,办理房屋房产公证的当事人当着房屋房产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张成荣律师 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多年,执业经验丰富。专业从事合同类案件 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保险纠纷,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客户至上,专业为本,尽心为客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