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百科词条: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有哪些注意事项?首先要核实租客身份,还要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签订合同时要约定租金以及支付方式。还有一些风险点要提前注意。另外,从2021年开始,伴随着《民法典》和《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落地,租赁市场将更加规范。
本文知识点:1、出租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2、房东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出租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1)筛选租客,核实身份。应当问清楚租客的职业,选择有正经工作,个人修养比较高的租客,这也以后能够避免一些麻烦,房屋内的设施更不易被损坏。还要核实租客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或者工作证明等,同时需要问清楚租客的联系方式以及居住人数等,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2)收取押金。签订合约时需要收取一定的押金,假如租金是每月两千一月的话,那可以收两千的押金,也就是说租客首月要交两个月的房租。也有的房东是收取三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具体收多少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决定。此外,尽量不要把房子租给短租客,最短租期定为半年。
(3)签订合同。双方协商好以后就可以签合同了,合同中应该写清楚房租是多少,交租时间以及支付方式等,还要注明租期多久以及水电、煤气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谁承担。此外,需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这样彼此的权益才有所保障。
(4)修整房屋。房子出租前,房东需进行整理和全面的清洁,检查一下家电等设备有没有损坏,有的话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新的,让租客有家的感觉。房屋租出去以后,房东应该定期去查看一下,及时了解房客的居住情况以及房屋内的设施情况。
二、房东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租赁期限需十分注意。
除了租赁起止年月日之外,房东还应额外注意房屋交付标准,确保在规定日期内交付完毕,避免因此在房屋租赁时间上发生口角。
(2)房屋租金及押金的使用方面,应根据协商好的付款方式进行填写。
(3)在房屋租赁时,房东需确定由自己承担的费用
租客生活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比例均由双方协商后决定。但通常情况,房东需承担供暖、物业、维修经费支出。如果出租小区为新建小区,通常来说卫生费则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当中,也由房东负责。另外,房屋的维修费用支出一定要双方统一意见。同行情况下,如果房屋自然出现损坏,维修应由房东负责。若为租客人为损坏,则由租客负责修缮。
如果房屋由房东自己出租,应注意本项填写时,直接填写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
(4)在合同订制时,应清楚附带违约责任
通常情况下,房东在发生以下情形都会被认定违约:
a.迟延交付房屋,时长超过所约定日期。
b.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
c.不承担本该履行的义务,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若违约,房东通常需赔偿租客一月房租,并将押金退还租客。若房东因故提前收房,需提前一月通知房客,并支付其违约金。
(5)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6)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三、《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伴随着《民法典》和《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落地,租赁市场将更加规范。涉及房东的主要有五点注意事项。
(1)房屋不能转租。
有租房经历的人在网上找房的时候,通常会遇到两种房子,一种是房东直租,一种是中介代理,大部分人会倾向于选择房东直租。
为了减少这种转租现象发生,《民法典》新规确定,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不能将房子转租给他人,一旦发现转租情况,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房东来说,如果发现房子被转租了,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超过了这个时间,视同同意转租,合同就不能解除了。
(2)房东不能随意涨租,未经承租人同意,也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受到高房价的影响,房租也会水涨船高,租房子可能会遇到房东随意涨房租的情形。
《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在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以后,房东不能随意涨房租了,未经同意也不能擅自进入出租房。
(3)房东出售房屋,租客有优先购买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合同到期后,房东告诉租客,“我准备把房子卖掉了,希望你重新去找房子”,租客只好到处去找新的房源。以后这种情况将不再发生,法律不仅明确规定,租客有优先承租权,还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规定,房东在出售房屋时,租客如果想购买房东的房屋,必须及时表达自己想买房的想法,时间仅为15天,否则将丧失优先购买权。
(4)有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这个人可以是房主的亲戚,也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人,一旦设立了居住权,这个人就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
(5)出租期间,房屋维修责任如何确定,《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710条到713条中规定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产生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受到了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维修影响租客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是租客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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