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贵州省内接连降雨,12348律师遇到不少小伙伴来电咨询关于房屋漏水产生纠纷问题,本期《12348律师》说法就来说说遇到房屋漏水,我们应当如何有效维权。
12348律师说法
Q
发现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1.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收集证据;
2.查找漏水原因,主要看导致漏水部分是建筑物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如是专有部分,侵权责任人通常为专有部分所有权人,如是共有部分,侵权责任人通常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
3.与相关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
4.若协商不成或自己无法确定漏水原因,可以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5.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PS:如系与物业公司或房开商公司产生纠纷,通常签订的物业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仲裁条款,在已具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下,需要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非诉讼。
Q
怎么区分建筑物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
专有部分通常指构造上独立、业主能够独立排他的使用,并且能依法登记为业务所有权的部分。
共有部分通常指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建筑物的附属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楼梯、电梯、屋顶、地下室规划区内的物业用房、配电室、消防设备、车位车库排水设备、燃气管线、电缆光缆管线等。
Q
具体业主原因导致漏水,如何维权?
如果因具体因装修或铺设水管等原因造成漏水,可以要求该业主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维修排除妨害,如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Q
房屋漏水,物业需要担责吗?
1.对于小区共有部分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的漏水,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2.因其他业主装修导致的漏水,被侵权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应当通知侵权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物业公司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应当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