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
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
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这种类型的住房
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近几年
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租赁型保障房申请条件
1.廉租房:必须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居民户口
公租房:不限户口,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租赁型保障房申请资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带子女: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验原件)、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及离婚协议档案及婚姻状况承诺书;
丧偶带子女: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带子女: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6.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
7.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名下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
8.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