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办法》已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将全面打击违法用地,大力拆除违法建筑,并对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按照“两个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各区管控、查处、治理两违问题责任,采取“月督察、季评比、年考核”的方式进行督察考评。全面推进“两违问题”整治工作,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标本兼治,五年基本清零”。
“两个办法”设立了责任追究体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或故意瞒报、漏报的第1次予以警告;第2次予以追责;第3次提出免职建议。乡镇(街道)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1周内未制止的,予以警告;1月内未制止的予以追责;3月内未整改恢复的予以免职。市政府也将对履职不到位、管控和查处两违问题成效较差的区人民政府开展约谈、追责。(特技起)其中,查控违工作中发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等,暗中操作牟利、收受好处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市领导小组按程序移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焦扬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主任
乱搭乱建、乱占耕地建房、挖塘养鱼等行为是严重的违法问题。我们将坚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各级政府要做到守土有责,各单位和全体市民要做到依法用地、依法建设。
记者: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