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子田径运动员来说,在400米项目上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用时是快于1分03秒10。如果用时达到57.3秒以内,那就达到了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均为电子计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在2021年发布的《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标准)》中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田径运动员依据比赛成绩被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和三级运动员五个等级。
在女子400米项目上,国际级运动健将的成绩标准是快于51.89秒;运动健将的成绩标准是51.89秒—54.00秒之间;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是54.00秒—57.3秒之间;二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是57.3秒—1分03秒10之间;三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是1分03秒10—1分08秒10之间(均为电子计时)。
并不是所有赛事都具备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资格。首先,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称号的比赛,同样具备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资格,此外,还有一些相对低级别的赛事不能授予前两个等级的运动员称号,但是可以授予一二级运动员称号。
可以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赛事包括奥运会、青奥会、世锦赛、世界田径系列赛、钻石赛、巡回赛等国际级赛事;亚运会、亚洲室内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亚锦赛等洲际级赛事;全运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各级锦标赛等国家级赛事;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大学生锦标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等学生赛事;其他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