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邓女士因为自己*而苦恼不已,还联系我们要找药店讨说法,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邓女士五月份发现*了。
*了,放其它家庭可能是件喜事,可邓女士只有深深的苦恼,因为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5月中旬,她去医院做了手术。
做完手术,邓女士想的就是要找大丛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鞋塘市场店讨说法。
大概三月中旬,邓女士在药店买了一盒补佳乐的避孕药,到了4月份却测出来*了。她觉得是这家药店卖了假的避孕药给她,导致了她*。
邓女士说,当时是她说要买这个药。并说明了要买21天的长期避孕药,药店员工说有,邓女士再次询问补佳乐是否可以避孕,店员说可以。
那么,当时是店员向邓女士推荐了这所谓的避孕药吗?
大丛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鞋塘市场店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是店内员工推荐的。所有的顾客过来基本上都是自己买什么药店给什么要。时间过去太久店员也忘了邓女士是否说过买药是拿来避孕的,而补佳乐这个药并没有避孕功能,只能改善雌激素。
想买避孕药,拿的却是改善雌激素的,这可是闹了个大乌龙了,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邓女士指定要买这款药,所以不存在卖错药的问题。但邓女士说她之所以指定买这款药,也是药店推荐的。
邓女士表示,之前一直在这家药店买的是另一个牌子的避孕药,2月份再去买的时候发现断货了,就听从了店员的推荐,买了另外一款名为补佳乐“避孕药”。
2月份是邓女士第一次买补佳乐,当天因为疫情防控问题,她只在店门口没有进店,由朋友代劳买了一盒。吃完一盒药后,感觉还不错。于是,又前往大丛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鞋塘市场店购买补佳乐以备不时之需。
3月27日,邓女士再次前往药店购买避孕药,这一次她认准了补佳乐这个牌子。
邓女士觉得,她之所以在三月份进店就点名要购买补佳乐,是因为上一次购买时店员的推荐,而药店方表示补佳乐明明不是避孕药,他们并不会推荐,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而此时药店的相关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
现场,邓女士与药店对于买错药的责任问题各执一词。那么药店在售药的过程中是否规范,相关部门到现场取证后的结果如何?记者随即联系了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孝顺市场监督管理所。
金义新区(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孝顺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表示,售药过程应该是符合程序的。关键就是在于药店有没有要求邓女士买避孕药,如果消费者明确和药店说要买避孕药,但是药店推荐了一个改善月经不调的,责任就在药店或在药店员工身上,现在双方各执一词,监控当中也看到药店确实售卖了这款药,但是没有明确谁的责任。
协商中,药店表示不能赔偿,但是可以补偿邓女士1500块钱的补助。但与邓女士要求的1万块钱有差距,最终调解失败。
也就是说,虽然视频监控有拍摄到药店工作人员向邓女士销售了补佳乐药品,但由于视频监控没有声音,无法判断他们之间的对话。那么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邓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浙江霁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柳露露说:“双方如果对事实有争议的情况下。还是看双方能不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如果说不能拿出证据的话,我还是建议邓女士做相应的协商以后,吸取一个教训。”
这一起避孕药纠纷告诉我们,买药确实要事先备好课,什么问题该买什么药,要问个清楚,药品都附有说明书,别嫌麻烦,用之前也多留个心眼看一眼,药店的店员在顾客买药的同时也应该多问一句,买药的用途的是什么。如此一来,邓女士这起意外*事件就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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