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保定公安交警迅速行动,启动“一盔一带”系列活动。
保定公安交警日前发布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主城区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此前,保定公安交警已经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和相应处罚。
该消息一经发布就引发许多市民关注,对于违反“一盔一带”规定的驾乘人员,公安交警将如何处罚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警方以纠正、教育为主,并推出“四选一套餐”: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违法骑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接受处罚。警方希望借此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是保障司乘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汽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来源:保定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