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国标对于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广大用户心里满是委屈。在工作、生活半径越来越大的今天,最高25公里/时的速度有人形容为蜗牛速度!
但是,越来越多的城市自己制定电动车管理条例,设定了最高时速15公里/小时,比如扬州,四川,而近日郑州也发布征求意见稿,也将电动车最高速度限制在15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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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最高限速25公里/时
地方擅自调低上限,违法吗?
为什么会出现15公里/时这样的数据呢?原来这里的由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因此这些省市按照非机动车的速度来规定电动自行车,法律上没有问题,不违法!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上位法作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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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电动车不超过15公里时速
为什么新国标最高限速会是25公里
老国标中,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最高时速是20公里/时,但是新国标制定时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是最高时速已经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了,因此在多方力量的博弈下,调高了5公里。但是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2011年修订实施的,显然标准提高了,法律并没有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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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管理条件限制15公里时速
对于用户来说有多少制约性
电动车观察员仔细阅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原文是这样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意味着只要不是在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就不受这个条款制约。比如在农村、封闭场地等环境的路上可以超过15公里/时。
电动车观察员语
很多人看到某个城市制定电动车管理条例,一旦规定了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就很愤怒,认为这是与新国标相违背的。实际上就好比汽车的最高速度可以开到280公里/时,但是目前即使在高速公路上也限制在120公里/时。
按照这样的逻辑,其实对电动车的速度大可不必限制在25公里/时,因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限制,只要管住行人的,没必要通过新国标把最高车速限制在25公里/时!
1、电动车要管的不是速度,而是骑车人的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等,管理速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2、管理电动自行车应该从提高骑车人的素质下手,而不是一味地限制最高速度,这样只能使交通更加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