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3日讯 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说,2021年8月份,自己将户口迁移到了济宁市任城区。现在计划要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汶上县,所以想咨询一下需要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
山东省公安厅收到留言后,很快进行了办理并回复:
回农村原籍:
一、如果配偶在农村原籍可以夫妻投靠;
二、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落户:
(一)落户规定: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重新返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二)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3.在宅基地房屋经常居住的书面声明。
派出所应当对申请人经常居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在村(居)委显要位置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落户,调查情况、公示材料存入落户档案。
回城镇原籍:
可夫妻投靠、房产(本人不动产证)落户、无房产可投靠近亲属(父母、子女等)落户。
闪电新闻记者 王菁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