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宗室爵位自然是尊卑分明、等级明确,在属官护卫、俸禄待遇和后代封爵等方面自然有着极为明显的区别。
1、属官护卫
根据《钦定大清会典》的记载,亲王下属有:长史一人,一等护卫六人,二等护卫六人,三等护卫八人,四品典仪二人、五品典仪二人、六品典仪二人;另外下领200名护军、马甲等。
郡王下属有:长史一人,一、二、三等护卫共十五人,五、六品典仪共四人;另外下领120名护军、马甲等。
贝勒下属有:司仪长一人,二、三等护卫共十人,五、六品典仪共三人;另外下领100名护军、马甲等。
贝子下属有:三等护卫五人、五、六品典仪二人;另外下领80名护军、马甲等。
除了上述拥有行政级别的属官、护卫和正常军队编制的护军、马甲外,清代宗室王公府邸还配有太监。清朝前期,王公府邸的太监人数并无明确规定,直到嘉庆皇帝做出规定:亲王准用七品首领太监一名,太监四十名。郡王准用八品首领太监一名,太监三十名。贝勒准用太监二十名,贝子准用十名。
2、俸禄待遇
俸禄,乃系能够直观看出爵位等级差别的参数之一,亲王俸禄为“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郡王俸禄为“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贝勒俸禄为“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贝子俸禄为“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其中,贝子至亲王府中的长史、护卫、典史、护军、马甲等均有朝廷发放俸禄,并不牵扯各自府邸财政。所以,从本质上讲这些宗室爵位府中的属官和护卫都属朝廷直接管辖,对朝廷直接负责。
3、后代封爵
清代宗室爵位的授封共分为三种形式:功封、恩封、考封。“功封”即以功勋封爵,清初的“铁帽子王”即为典型代表;“恩封”即对当朝皇子的封爵,但“非国有大庆,不得恩封”;“考封”,即通过骑射、满语等考核后才可按照“降等世袭”的基本原则,予以宗室王公后嗣的爵位加封方式。同样,“非娴习骑射,不得考封”。
高级爵位后代封爵的区别就在于经过上述考核以后的封爵结果:
亲王嫡子封为世子,其余诸子授不入八分公;
郡王嫡子封为长子,其余诸子授一等镇国将军;
贝勒嫡子袭封贝子,其余诸子授二等镇国将军;
贝子嫡子袭封镇国公,其余诸子授三等镇国将军;
职责差别除了上述直观的差别外,我们从宗室王公的爵位名称上,也能看出这四等爵位背后的巨大差别。
和硕亲王中的“和硕”,在满语中做“一方、一隅”延伸为“一旗、一部落”讲;和硕亲王,本意为镇守一方、管束一旗的嫌贵王爵;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中的“多罗”,在满语中只是溢美之称,基本相当于在爵位前面加一个较为美好、理想的名头,实际意义不大。而固山贝子中的“固山”在满语中意为“一角”,和和硕亲王的“一旗、一部落”有着明显差别。
也就是说,根据宗室王公的爵位名称来看,亲王至贝子的职责逐级降低,被皇帝委以重任的程度也在逐级降低。清代成年登基的皇帝,在承继皇权之前一般会被加封为亲王爵位,即出此意;道光皇帝在传位于咸丰皇帝的同时,还加封了皇六子奕訢为亲王,同样是委以重任、寄托厚望之意。
仅就职能而言,亲王类似于政府首脑,主抓一切;郡王、贝勒类似荣誉性官职,级别在而权力不大;而贝子则是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更倾向于执行。
被重视程度的差别除此之外,宗室王公在皇帝眼中的重视程度也能直观的看出爵位分别。
清朝历史上,一旦某个亲王爵位出现后继无人、无人承袭的情况时,经宗人府抑或宗室大臣奏请,皇帝往往会在皇子中选择一位出继承袭而不是从该王爵的近支宗亲中选择。清朝皇帝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对出继皇子的轻视,而是有着更为深层的考虑:
1、利用皇子出继来进一步收拢宗室权力,有效促进皇权集中;
2、皇子出继,更能表现出皇帝对该亲王一脉的重视程度,以彰显皇恩浩荡;
3、皇帝对于皇子的恩封,也必须“逢国有大庆”,还必须有恩封理由,肆意加封肯定会招致宗亲、朝臣不服。而出继承袭就让皇帝借机加封那些无功劳傍身甚至昏聩无能的皇子,以全爱子之心。
而对于郡王、贝勒、贝子爵位绝嗣的情况,皇帝就绝对不会令皇子出继,由此足见分辨亲王至贝子在皇帝眼中的受重视程度。
除此之外,“亲、郡王用金黄舆服,贝勒、贝子用紫色舆服”、“亲、郡王,贝勒为宗臣贵位,向例皆不戴花翎,惟贝子冠三眼孔雀翎”、“亲王服四正龙补服;郡王服二正二行龙补服;贝勒服两正龙补服;贝子服两行龙补服”等服饰穿戴上的不同,也能看出自贝子到亲王之间的区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