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路边预告标牌显示,相距下一出口还有8公里,目前正行驶在单向三车道高速公路的下坡路段上。
龙门架上方三个车道指示标牌,分别对应着下方三条车道都叫做“行车道”,最高限速统一是120公里,限低速各有不同,自左向右限低速分别是:第一车道110公里,第二车道90公里,第三车道60公里。这个限高速大家都明白,限速120公里就是车速不能高于120公里。
为了避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太慢而导致的风险,所以在高速公路上,除了限高速之外,还会限制低速行驶。在正常路况情况下,各车道车辆不得低于该车道的最低限速标准行驶,低于最低限速标准行驶的,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低于限速标准20%以内一般只警告不处罚,低于限速标准20%以上的,被测速电子眼拍到将会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我现在刚刚从支线汇入这条高速公路,需要先在右侧车道行驶一段距离,先适应一下本条道路的车流和速度以后,再根据自己的行车需要,决定是否择机变道。
中间第二车道的大货车后面,跟行的一辆黑色轿车,行驶轨迹开始向左偏离,虽然还没有打开转向灯,但是,他这个行驶轨迹却暴露了他向左变道的行车意图,有经验的老司机总是在对方还没有打灯还没有作出明确的动作时,能够提前作出预判,就是通过捕捉这些细微的变化提前预知的。
很快,黑色轿车向左变道,并在变道后打开了左转灯开始提速超车,这也刚好符合刚才的预判。
在他快速超过大货车以后,行驶轨迹向右偏离,在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又变回到第二车道大货车的前方。黑色轿车这一波超车操作,打没打转向灯我们暂且不论,但这个超车的操作步骤,就是交通法规所定义的超车方式。
因为他包含了:第一步,超车前与被超车辆同一车道,先是跟行前车;
第二步,超车中向左变道,并提速超过被超车辆;
第三步,超车后变回到原车道,也就是被超车辆前方。这三个步骤缺一不可,一气呵成,这就是一个完整的超车的操作,缺少一个步骤都不算是交通法规所定义的超车。
行驶中要不断举目远眺,目的是观察更远方的路况,根据远方路况来决定自己的行驶策略。现在看到方出现一段车流量密集路段,我现在车速已经提升到接近120公里时速,并且已经适应了本路段的车流量状况,可以向左变道行驶了。根据高速公路有关规定:大货车应当靠右行驶,超车时可以借用左侧相邻车道。
看上去前方大货车比较多,所以我打算变道到最左侧车道行驶。
打左转灯,观察左侧后视镜以及左侧车窗外,确认左后方近距离无车,左侧车道没有正在经过的车辆,微打方向向左变更一个车道。在变道的同时,继续交替观察左侧后视镜,
当车辆在第二车道顺直,并确认左侧车道安全后,再次向左变更一个车道。
这样变道既不会被判定为违规连续变道,又可以通过对左侧车道后方的有效观察,确保安全。不要一想起来变道就立即变道,假如你的左侧车道上,有车辆正在近距离内快速开过来,甚至正在你的左侧经过,你一把方向直接打过去,那就很可能会出大事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