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吗?即便你有理,打官司也可能败诉!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什么是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问题。我们大家可能听说过,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也是我国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那什么是事实呢?事实分为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简单点说,客观事实是指事情的真相,就是说这个事本来是什么样子的。法律事实是法官通过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经过法定程序得出的,为法律所认定的事实。现实生活中,打官司的时候,有的人感觉自己明明很占理,实际上却被法院判决败诉,为什么呢?举个例子,张三向你借2万块现金,你出于朋友关系,碍于面子没有让张三写借条,结果张三不还钱,你起诉到法院,张三矢口否认借过你钱。结果法院认定你不能证明张三借过钱,判决你败诉。这个例子中,客观事实是张三确实借了你2万元,法律事实是,你没有证据证明张三借了你2万元,那根据举证责任,法院只能判决你被诉。法官不是上帝,只能通过证据去认定事实,这是最公平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唯一方式,各方适用同样的规则。判决中的经审理查明,是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不是客观事实。我们普通民众生活中应该树立证据意识,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您明白了吗?好了今天就分享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