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比较特殊。
不知道大家的工作可好,如果“被”失业了,这里有一份功略,或许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PS.建议大家收藏本文,人在江湖,难免会有用到的时候...
01
我们经常听说,被炒鱿鱼之后大都能拿到N个月的经济补偿。
这个“N”是指什么呢?
还有N 1、2N...
又是什么?
先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重点简单翻译过来就是——
你在单位连续工作满N年,就补偿N个月工资。
比如,
工作3年,被辞退可补偿3个月工资;
工作3年零7个月,被辞退可补偿4个月工资;
工作3年零2个月,被辞退就补偿3.5个月
......
02
有3种情况比较特殊,要求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否则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N 1补偿了,“1”相当于代通知金。
3种情况分别是: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我们平时常说员工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而单位如果想炒你鱿鱼(除了以上3种情况),是没必要提前30天通知你的。
只有在这3种情况下,单位才有义务提前30天通知,好让劳动者有个心理准备。
如果不提前,多补偿1个月工资,也能让你马上收拾包袱走人...
但企业大规模裁员的话,是有义务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的。
PS.这里的大规模是指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03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恶劣,就是违法裁员。
比如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就是2N赔偿金了。
注意这里是赔偿而不是补偿,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违法的事国家是不允许的,这时候员工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上班工作,
又或者要求拿2N赔偿金走人。
04
注意了,要拿到补偿/赔偿的前提是非因自身原因离职。
如果试用期后,单位无过错而你主动提出离职,又或者个人犯了重大过错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很遗憾,N、N 1、2N都跟你无关了。
而且主动离职还不能申请失业金。
说到这里,小伙伴们如果被动失业了,记得去申请一下失业金哦,
具体看这篇文章有一笔钱可以领。
上文我们只详细地讲解了N、N 1和2N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而传说中的N 4、N 6、N 7......《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里头是没有要求的。
这些高额补偿一般是大厂给员工的人道主义补偿,还可以体现企业的优越感。
但往往也是企业裁员的策略,你越早接受离职,补偿越多,
拖的越久,“N ”后面的数字就越少...
嗯,很社会。
PS.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用给付补偿金,且劳动者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最后,人在江湖飘,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个人而言是非常有用的。
赶紧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