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的一天,淮安洪泽区的一个小山村里响起了一声婴儿的啼哭。
接生婆连忙走出房间给主人家报喜:“恭喜恭喜啊!是个千金!”
“丫头片子有什么好恭喜的,赔钱货一个。”
孩子的父亲听说是个女儿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家门。
过了很久,他才给这个孩子起名为马翠芳。
但此时的父亲还没有预料到,就是这个被他称之为“赔钱货”的女儿,后来给他换回来了一个儿媳妇,让老马家免于断后。
这种封建习俗名为“换亲”,而马翠芳被换亲的时候年仅15岁,她在懵懂和不甘中嫁给了嫂子的亲哥哥。
35年后,已经50岁的她站上了法庭,希望解除这段不幸的婚姻。
但与此同时,她的身上还背负着另一段婚姻关系。
在这几十年的人生中,马翠芳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离家出走十八年,为离婚不惜坐牢1983年,15岁的马翠芳在父母的逼迫下嫁给了丈夫龙殿祥,而丈夫也正好比她大了15岁。
除了家境“门当户对”以外,这两人站在一起根本就不像一对夫妻。
而实际上,马翠芳也从没把自己当成龙家的媳妇。
在她看来,自己只不过是一件被交换的物品,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传宗接代。
两个毫无感情基础的陌生人,在一阵敲锣打鼓声中结成了婚姻关系。
龙殿祥很快就接受了身份的转变。虽然他也是被安排的人,但已经三十岁的他也天天盼着娶妻生子。
可当时的马翠芳只有15岁,从小就比较独立的她不想一辈子过着这样的生活。
跟一个素未谋面还比她大整整一倍的男人结为夫妻,以后还要给他生儿育女。
不过她没有资格更没有能力反抗,在出嫁前,母亲就对她说了这样一番话。
“迟早是要嫁人的,嫁给谁不是嫁?这就是你的命,你得认。”
所以纵使心里再怎么不甘愤懑,她也还是得听从父母的安排。
当时的马翠芳也自我安慰,就当多了个搭伙过日子的伴儿吧!要是合得来那就这么过下去。
可实际上夫妻俩个却一直合不来。
生活除了柴米油盐就是鸡毛蒜皮,她和丈夫几乎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马翠芳是个脾气硬不肯退步的人,而龙殿祥又有点大男子主义,从来都不会迁就妻子。
这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那就是鸡飞狗跳,左邻右舍经常能听到他们争吵的动静。
第二年,马翠芳生下了一个儿子。
她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对待丈夫的态度是越来越冷淡。
长此以往,两人之间的争吵也是越来越频繁。马翠芳有时候实在气不过,还会跑回娘家去。
她也曾经想过离婚,但在那个年代,离婚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
不仅你自己一个人丢脸,还会连带着亲人一起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