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告拖欠劳务费三年,瑞昌法院公正高效地化解此案。
被告柯某某雇请原告刘某某为其提供挖掘机作业。2018年元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了24000元欠条一张,约定2018年3月15日之前还款。到期后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原告无奈诉至瑞昌法院。
瑞昌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实现工人早日拿到劳务费的目的,承办人即刻找到被告,做通被告工作,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柯某某在2021年6月20日前还款18000元给原告刘某某。若被告柯某某未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原告刘某某可按照起诉金额24000元一并申请执行。该案在十三天内即调解结案。
来源:九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