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网络办理渠道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零跑动”目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增加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网络办理渠道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加网络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普通单位存在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专管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二、补缴业务规定。缴存单位根据以下不同的补缴情形,提交相应业务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
(一)单位漏缴职工正常缴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同一汇缴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补缴。
业务材料:单位补缴情况说明、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未能及时为新入职(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同一汇缴年度已正常缴存的公积金基数进行补缴;职工尚未正常缴存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进行补缴。
业务材料:单位补缴情况说明、社保缴存清册(或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申请表。
(三)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进行差额补缴。
业务材料:单位补缴情况说明、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表。
(四)单位落实行政执法或整改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按相关执法文书或整改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补缴。
业务材料:相关执法文书或整改文件、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缴存单位存在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单位专管员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材料至住房公积金局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补缴业务操作流程”(附件2)。
附件:
1.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申请表()
2.补缴业务操作流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补缴业务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
一、初审专管员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http://gjj.hainan.gov.cn),选择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用户登录”,如下图↓
二、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后,在“缴存业务”模块,“普通单位补缴登记”功能菜单办理补缴业务,可以逐个添加补缴人员信息,也可以批量导入补缴人员信息,如下图↓
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缴类型:“双边、单位单边、个人单边”,如以批量方式导入补缴人员信息的,补缴类型填写代码:0代表双边、1代表单位单边、2代表个人单边。补缴开始年月与终止年月填写信息一致,需补缴多个月份的按月添加补缴。补缴金额按实际应补缴金额进行补缴,且合计缴存不超所在市县缴存额上限,如下图↓
四、填写补缴信息完成,确定并保存,在实际缴存金额中填入补缴金额数值(整数),如下图↓
五、按补缴类型添加附件“上传附件”后,提交至复核专管员,由复核专管员进一步提交至业务流程结束,待直属局工作人员审核即可。补缴登记结束后,单位应按登记信息进行汇款,完成补缴入账工作。如下图↓
注:如单位的专管员类型为一人一岗的,则复核人员需登录进行复核后该笔业务才算提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