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的规定,婚姻不会因一方下落不明而自动解除,在我国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个途径: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一方想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情形。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如果是因为配偶恶意出走,拒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或者故意失踪以逃避起诉离婚问题的,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配偶下落不明不具有以上故意、恶意的情形,且失踪不满两年的,法院对于一方的离婚申请不予支持,裁定驳回起诉。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第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可依法缺席判决。
第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宣告失踪的,另行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星琛说法
一方下落不明可以自动离婚等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离婚,还是需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向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