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企业缴费部分和自已有关系吗?为何缴费没有计入个人账户?
我认为,社保企业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组成完整的统筹缴费链接,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筹资与运行模式。
众所周知,改革以前的企业劳保政策与制度规范,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是必须承担全部劳保费用的,也就是职工个人分文不用缴费,却可以依法依规享受包括退休工资在内的有关劳保待遇。而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是通过让职工参保缴费,让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相挂钩,用以提高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与责任感。这就是“统账结合”制度模式的强大内生动力之所在。
具体讲,社保企业缴费部分与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是密切相关的,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利益共同体。因为企业缴费部分,与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都是以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共同的缴费基数的。也就是说,全部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加总为企业的缴费工资基数,以此为依据的社保缴费,成为统筹账户“资金池”活水川流不息的重要来源之所在。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则是计算与核定个人缴费金额,也就是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法定数额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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