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作者 刘俊华律师
从前,世界上是没有公司的。
1、萌芽时期
14、15世纪,文艺复兴下的欧洲,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正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萌芽。
地中海沿岸海上贸易盛行,而海上贸易是风险非常大的生意,经常船毁人亡。拥有大量财富的资本家,既不想去海上冒险,又想获得利益,于是一种叫“康曼达”的商事契约便应运而生。
这种契约由资本家和航海者建立,资本家出钱,航海者出力。盈利时,赚取的利润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亏损时,航海者用个人身家和生命来承担无限责任,资本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这种组织形式非常类似于今天的有限合伙企业,资本家与航海者的关系也类似于现在的风险投资人(VC)与创业者的“对赌”关系。
对于资本家而言,仅仅承担有限责任是不够的,还需确保资本不被航海者侵蚀和滥用。于是,一种当时在威尼斯银行界广泛采用的新型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复试记账法)被应用在航海贸易。借贷记账法最大的价值,在于能够清晰地追踪资金来源与去向、反映资本回报率,更在于其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式。
“康曼达”商事契约中产生的“有限责任”概念和“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借贷记账法为公司制的诞生提供了底层逻辑。
1555年,赛巴斯蒂安.卡波特等伦敦商人获得伊丽莎白女王的特许状,发起成立了一家由160人组成的股份制商人团体----莫斯科公司。这是世界上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从此人类进入了公司时代。
这个时候的公司是一种由商人、皇室成员、贵族作为*,本国政府特许成立的,拥有贸易独占权、军队、殖民地政府机构,可以发行货币、与其他国家订立条约、贩毒、贩卖奴隶的政经军综合体。
2、制度成型
1602年世界第一家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出现。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和完善,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成为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特权公司以不适应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18世纪中叶,特权形式先后被各国政府解散。
从此,公司这一组织形式走下神坛,不再是特权的象征,逐渐成为商业社会的基本组织形态。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公司作为一种制度先后在法国、英国、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得到确立。
1673年,法国颁布《商事法令》,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普通公司和两合公司;1807年,以1673年商法为蓝本制定了《法国商法典》,法典规定了商人的法律地位,对合伙公司(普通公司和两合公司)与股份公司等经营方式的原则、法律地位等作了规定。
1892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限责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公司类型登上历史舞台。
下面,放一张图来了解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类型 | 释义 |
无限公司 | 由承担无限责任的*组成的公司,*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
两合公司 | 由承担无限责任*和承担有限责任*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对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有限公司 | 由承担有限责任*组成的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公司 | 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3、公司制有啥好处
为什么要采用公司这种经营形式,公司制有啥好处呢?
第一个好处:聚合资本、形成合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本小利薄的作坊式经营模式被需要巨额资本的工厂式经营模式所取代,生产经营需要投入巨量的资本,公司制为资本聚合提供了平台。
第二个好处:有限责任、隔离风险。
公司最大的特点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使得投资人各项投资之间风险隔离,有利于创新和创业。
4、公司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最早具备公司实质的企业是轮船招商局。
1872年,李鸿章招商筹办轮船招商局,召集商股银73万多两,又由各海关拨款190多万两作为资本。总局设在上海,是洋务运动中开办的第一家采用股份制的民营企业,打破了晚清洋务企业纯粹官办的格局。
1903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大清商律》,具体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呈报方法、经营管理方式和*权利等内容,将公司分为合资公司、合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4种。民国期间,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等先后出台《公司条例》、《公司法》,公司制逐渐在中国落地生根。
新中国建立后,从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内部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到跨国公司,在不断探索中为反映市场需求于1993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认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都是有限责任,也是市场上最常见的两种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