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儿童照片制作具有引诱、撩拨及给与接受者“性联想的内容,用儿童的可爱形象,掩盖其低俗本质,“萌”混过关的做法,不仅侵犯了儿童的肖像权,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在不断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
去年的N号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以及游戏迷你世界中也因存在儿童色情问题被冲上热搜。
但无论是直播间还是游戏,亦或是其他网络平台,它们表现的形式都是为了满足背后开发者们利益的需求,并且有部分利益熏心者为了获得利益不择手段。
比如《黑镜》第三季,一个青春期的男孩上了色情网站,而且内容是恋童方向的,被黑客远程通过摄像头录屏开始了自己的噩梦,黑客的一切要求都必须满足,不然自己的羞耻行为就将曝光给身边所有的人。这个可怜的孩子不断的越过自己的底线去满足黑客的各种要求,但最终还是被玩弄至死。
在现实生活中,现在这样的事情已经在发生着。坏人们通过网络木马等不法途径搜集到受害者的隐私,然后以此威胁人们不断的进行敲诈、勒索、强迫被害人做出各种事,获取不法利益或者满足自己邪恶的想法。
成年人有时候都很难脱身,更别说对一个三观尚未成熟的孩子了。
想要在虚拟的网络中对不法问题进行监管,就需要更多的投入,很明显,现在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做的是不够的,或者说处罚力度有些偏轻。
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弱化了政府开展网络游戏监管工作的法律效力,削弱了政府对网络游戏监管的力度。同时,网络监管地域界限不明确也让很多人钻了空子。特别是网络产品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的特征,其传播主要通过互联网实现,而互联网缺乏明确的地域界限,异地维权、执法、取证都很困难,这就让很多人选择花钱买教训,或者觉得是影响不大就算了。
那么到底该如何更有效地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色情的危害呢?
很多孩子最初接触色情内容的目的是很天真的,因为平时没有人教给他们有关性的知识,而色情信息恰好满足了他们这部分好奇心,假如家长提前就对孩子有关性方面的教育,可能这部分孩子对于色情内容的猎奇心就不会很强,哪怕 遇到也不会有更多想法。反而是那些对性越藏着掖着的家长,他们的孩子对性会有更强烈的探索欲,在家长的压迫下,由明3转暗,越来越沉迷。
俗话说堵不如疏,很多专家已经从专业角度对如何进行性教育做了论述,对于家长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经常和孩子沟通、交心,了解孩子想法的同时要让孩子明白你是他最忠实、坚强、勇敢的后盾,给他面对困难的勇气,而不是每次得知孩子闯祸、犯错或者有问题时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孩子下次有类似情况的
时候尽量避免和你交流,避免自己发生被骂被打这类情况。
在色情信息传播方面,各类社交平台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监督责任。这个不仅需要各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做好监管防控,对各类色情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同时应该保持举报和反馈渠道畅通,积极处理用户的举报内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接受用户监督,而网络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社交平台的监管,加大对问题平台以及主动传播色情信息用户的力度。
用精神分析的理论来说,每个人的状态都分为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代表*,受意识压抑;自我负责处理现实世界事情;超我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绝大多数人都是处于在一个“自我”的有意识控制的状态下生活,个别道德水平较高、自我意识较强的人会有“超我”的表现,但相较超我而言本我状态的人比例更多;也就是完全释放自己内心*而毫无顾忌的人。
一旦有一个人开了这个坏头,就会有更多同类聚集过来给予关注和支持,从而强化这些人对这类人行为的认可,并继续做下去。同时,更为关键的是,这个群体一旦聚集起来,就会变成乌合之众!
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用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乌合之众中的个体就非常容易失去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往往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更理直气壮地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仅危害社会,更影响了自身对于善恶美丑的判断以及人类道德底线的遵守。
这是由人类本能所导致的,一旦超我能力差的人们接近了某个群体,就会很容易不断的向这个群体靠拢而丧失自我判断能力。
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让孩子明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时刻让自己远离身边的那些垃圾人,并向那些优秀的、自律的人去模仿、学习,防止被动接受、陷入到色情陷阱中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