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唐光磊
律所/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编辑/ 喻洁
律师
简介
姓名:唐光磊
职务: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履历: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安徽省资深合同法专业律师,合肥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专注于合同风险防范、合同纠纷研究、处理。自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以来,每年代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六、七十件,为多家企业单位提供合同专项顾问服务。多年来潜心钻研合同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处理,掌握了多方面的专业技巧、技能,积累了丰富的合同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处理经验!专业领域:精通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工伤的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
观众提问
我是六安人,2017年上班受了工伤,前期手术等费用公司都给过了,但是现在需要二次手术 。公司说协商解决,但是一直没给钱,请问律师,我能要求公司支付二次手术费吗?
律师解答
这种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个公司如果没有给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二次手术产生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公司应当进行承担。即使公司未能在手术前先行支付,那么你也可以待费用实际发生过后,凭医疗发票向公司进行主张。如果公司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伤保险医疗诊断目录范围内、药品范围内以及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是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剩余的部分再由公司进行承担。
工伤二次手术费,当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请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法律小贴士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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