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进入11月中旬后,随着气温的走低,农村也变得更加的萧条,村子里闲聊唠嗑的人少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慢了许多!如今的农村,年轻人都去外地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他们留守在家乡,一边照顾着家里孩子的生活起居,一边张罗着地里的农事,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去打工,为家里的顶梁柱分担些压力!
然而,冬闲的时节,在笔者的家乡,村里的村干部与往年不同显得格外的忙碌,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断的推进,在乡村道路的两侧,路边的沟渠以及杂乱无章的谷堆,房前屋后的野草、碎石以及占道种植的菜园,也都在整治的范畴之列,在进行完街面的清理后,还有重新浇筑混凝土,这样村子的道路更加的宽敞了,也更有利于车辆的避让!
另一方面,随着2020年即将收官,村干部也在抓紧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的工作,在笔者的家乡,本村有房屋270余套,但是,符合一户一宅能够确权的也只有220套左右,对于余下的近50套住宅,有些是早年间搭建的,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现行要求是不能实现确权的!那么,这些“一户多宅”的村民如何才能实现确权呢?
根据土地管理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按照“一户一宅”、“户有所居”为原则,对于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发放,按照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给予登记发放,而属于“一户多宅”现象的,多出的“宅基地”房屋不能确权,那么,如何才能“多宅”也能确权呢?三个途径!
分户!分户是实现宅基地确权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分户有严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符合分户的规定有,一、子女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村组织内成员,可以分户,但是,独生子女拥有户主的完全继承权,因此,独生子女不允许分户;二、取得离婚证,或经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分户另立门户;三、具有经济独立的子女,与父母不在一处生活常年在外居住,可以分户。当然,对于无固定工作,无经济能力,也不能进行分户!
当然分户是解决一户多宅问题最简单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很难满足分户的要求!对此,还可以通过村集体内成员之间的交易或者赠予实现,另外,有些地方的农村也在试点宅基地有偿退出,这些方式可实现宅基地的确权,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
另外,提醒村民,此次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的确权,要求是村集体内成员,对于户主是村民,但是,子女外迁在城市里定居生活的,根据“物权法”原则上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地随房走”的规定,继承人仍可使用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明确了,宅基地归属村集体,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倒塌,将予以收回!
倒计时!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在即,“一户多宅”如何确权?3个途径!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