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监管不断加码
超载现象却屡禁不止
什么原因?
安全隐患心知肚明
千算万算却铤而走险
利欲熏心!
传闻货运超载利润丰厚,就算被处罚也有利可图!
但事实真就如此吗?
近期有3辆“百吨王”在滨湖落网!
小布就来给各位看官算笔账。
8月27日,无锡滨湖超限检测站路面联合执法人员在342省道振胡路口巡查时,发现一辆六轴货车涉嫌违法超限超载,执法人员当即将其拦截并引导回治超站。
经称重,该车车货总重109吨,超限超载率达123.53%。
小布来给大家算一算
超限收益
经询问当事人,该趟运输行驶约80公里,违法超限部分收益约1600元(按超限部分每吨20元运费估算)。
违法成本
1
路面交通处罚
罚款损失: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由公安交警罚款2000元。
计分损失:依据《驾驶证使用和申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交警对驾驶证扣分6分。
卸驳载损失:由当事人自行实施卸驳载,经事后询问当事人,相关卸驳载、转运费用4000元。
2
车辆改装处罚
车辆恢复损失:该车涉及增宽轮胎、增加钢板两项非法改装行为经相关维修行业估算,恢复费用约1.3万元。
改装处罚损失: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公安交警罚款500元。
算到这里,大卡车司机就已经是亏!亏!亏!一次处罚等于至少十余次驾驶“百吨王”违法所得。
你以为这样就罚结束了?
接下来还有一波关联处罚接踵而来!
3
运输企业惩罚
针对该车存在的事故隐患,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刨根问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运输企业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分管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运输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将处1千至5千元罚款;
根据《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
4
源头装载
源头装载单位也不能逃避违规装载的责任,根据源头装载单位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也将面临1万元至3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罚罚罚!
看到这4个罚,你知道在无锡超限超载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有多高了吗?
但是你以为这就是全部了吗?事实上,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超限超载还有很多潜在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