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在我国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根据防控方案要求,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采取集中隔离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个人及单位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个人及一切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和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标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新冠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临床症状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部分患者以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为首发症状,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眼睛红肿、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多见于老年人、有慢性基础疾病者、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肥胖人群。
新冠肺炎的传染源主要是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即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如打喷嚏、近距离交谈等。但是特定条件下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暴露于病毒污染的环境可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新冠肺炎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1-2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较强。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具有传染性,与其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均需隔离观察14天。
新冠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 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脂溶剂等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来源: 河北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