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施工企业通知回家待岗了,也可以找其他工作,也就是变相辞退,因为原来好多同事都是这样被通知的。
被通知回家待岗的同事回家了一两个月又被公司通知去签辞职报告,因为不签的话听说公司还要为其交统筹。
年轻一点的同事通知过后就去签了辞职报告,有点经验的同事一直不去签辞职报告,因为不是主动离职而是公司辞退,听说按照劳动法说还有个 N 1。但是从离职的同事得知,公司没有这个说法。把自己以前项目垫的钱和应该发的工资给了就不错了。因为我们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过程当中有时候迫不得已或少或多垫的有钱。
公司另一项是风险保证金,项目盈利可以分红,亏损充公。19 年结束的项目,本人交了 4 万,听说 盈利了,听说要等到钱全部收完才能给分,现在三四年已经过去了也没听信儿。这个项目的风险金是从上个盈利的项目转过来的,也是 4 万。
还有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现在在公司注册呢,现在几乎也没有补助了。
工友们,现在的情况怎么办。公司会不会通知去办理离职,如果通知去办理离职,N 1,风险金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垫的钱要怎么操作呢?不给不办理,还是先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