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之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所有赔款都由国民政府全部承担,最后一笔赔款一直支付到1939年。
清朝末年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简直可以出本书了,至于赔款更是不计其数,而且这里面赔款总金额不光是条约上赔的钱,还包括了惊人的利息。
因为随着赔款数额的越来越恐怖,清政府一次性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所以清廷只能以海关关税作抵押。
然后向各国银行借钱去支付战争赔款,而借款的利息是非常高昂的,甚至要远远高于赔款原本的数额。
以《马关条约》赔款为例,根据《马关条约》规定,中国一共要向日本赔付2.315亿两白银。
其中包括:赔偿军费2亿两,赎辽费3000万两,威海卫守备费150万两,双方约定分8次偿还,附有利息。
但鉴于日本利息实在是太恶心了,清廷实际上只用4次就还清。即便如此,清廷仍旧是多支付了2500万两白银给日本。
由于短时间内筹措不到这么多钱,清政府只得向英、法、德、俄四国借款2亿两,年息四厘或五厘,分36年还清,且不许提前还款。
这些利息加起来有3.7亿之多,比赔款还要多,真是*人不见血啊。
清朝灭亡之后,清政府留下的赔款主要就是《马关条约》的借款和《辛丑条约》的庚子赔款。
虽然清帝国倒台了,但中华民国作为清帝国的继承者,同样继承了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所有条约,钱也得照样赔。
对于中华民国而言,相较于《马关条约》的借款,庚子赔款的数额更为惊心动魄。
庚子赔款的总数额为4.5亿两白银,这其中各国获得赔款的比例是不同的,分别是:
沙俄28.97%
德国20.02%
法国15.75%
英国11.25%
日本7.73%
美国7.32%
意大利5.91%
奥匈帝国1.89%
剩下的不到1%赔给了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六国,以赔偿六国使馆在战争中的损失。
这么多钱清政府肯定是拿不出来,结果还是要向各国银行去借钱,最后连本带息要支付9.82亿两白银。
比原赔款数额多出了约5.3亿两白银,相当于赔了两次庚子赔款。
不过在1908年,清国驻美国参赞梁诚在与美国国务卿会面时,美方人员无意中说漏了嘴,承认庚子赔款美国政府要多了。
对此梁诚抓住机会,不断地游说美国政府退还部分庚子赔款。
迫于舆论压力以及调整对华政策的考虑,从1909年起,美国政府将部分庚子赔款本息退还用于教育事业。
因此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美国的这部分赔款就不用还了,到1924年6月退回余款本利1250万美元。
并且随着一战的爆发,欧洲各国开始争相拉拢中国,从1917年12月起,大部分庚子赔款暂缓支付5年。
在一战结束后,因为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战败,德奥两国的钱中国一分都不用再还了。而由于沙俄也发生了革命,欠沙俄的钱也停止了支付。
1924年5月,苏联政府正式作出声明,放弃剩余赔款。
1925年,在美国的影响下,英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相继宣布退还部分庚子赔款金额。(西方列强退还赔款绝非大发慈悲,但这些退回的赔款确实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清华大学外,今天山西大学的前身山西大学堂也是利用这些退还的赔款建立的。)
虽然西方各国退还赔款的动机各不相同,但还钱总比不还强,唯独只有日本一直坚持要求中国偿还赔款。
其实在一战后日本政府也同意退回部分庚子赔款,但由于日本人的退款条件太苛刻,中方没有接受,所以对日本赔款一直在进行着。
国民政府对日本的赔款一直持续到1939年,即便是九一八事变和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也依然向日本支付着赔款!
这真是奇葩了。
在二战时中国和日本的奇葩事件远不止于此。
两国在1937年7月7日爆发全面战争,但是直到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才对日宣战,双方打了四年仗,中国竟然都没有向日本宣战。
当然,国民政府选择不宣战是基于多方面原因的考虑,这其中包括撤侨和对外贸易等众多问题。
在权衡利弊之后,国民政府决定暂时不对日本宣战,直到美国参战后,国民政府才正式对日宣战。
至于日本方面,在整个二战期间日本始终没有对中国宣战!至于其中原因,限于篇幅有限,就不做赘述了。
到二战结束后,作为战胜国,中国废除了所有与西方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收回了国内的所有租界,对外赔款也全部终结了。
文章转自:水煮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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