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评价目的
一、研究、完善和发展课程
以研究、完善和发展课程为目的的课程评价,要求在课程评价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即提出“为什么”,并尝试做出解释。它强调课程评价的过程性、调整性、促进性。这种评价过程既是研究过程的结果,不仅能发展和完善旧课程、开发新课程,而且会使评价者自身的专业文化水平得到发展和提高。也就是说,评价者在发现问题、寻找答案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课程问题的认识,形成新思想积累新的课程经验。
二、管理课程
以管理课程为目的的评价,一般以选择、推广课程与鉴定学前教育质量为其主要功能。
选择、推广一种课程模式,需要通过对课程方案进行理性分析,或者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定。对课程的性质、特点、使用范围等做出价值判断,然后才决定是否可以采用,是否值得推广,如果确定推广,那么还要指出推广中应注意的问题,无论对国内流行的课程,还是对从国外引进的课程,都需要做出这种鉴别,然后决定取舍。同时,课程评价也可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分级分类验收工作的一个鉴定手段,当然其目的主要服务于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鉴定方面。
事实上,当以课程研究人员和教师作为课程评价主体时,课程评价的目的就会指向改进、完善、开发、发展课程上面;当以教育行政和管理人员作为课程评价主体时,课程评价的目的就会指向鉴别、选择、推广、管理课程上面。不过,从课程研究的角度上来说,尤其是课程评价教师在选择各种版本的教材和教育活动设计时,甚至在参考本园传统的教育计划和教案时,也需要进行高质量的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