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考外语专业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安排在6月14日进行,俄语口试由河北师范大学负责,日语口试由河北大学负责,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口试由河北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口试安排在6月14日至15日进行,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口试,逾期不再补试。口试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口试前,给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阅读口试试题。一般由两名教师对考生进行口试或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首先是通过朗读外语单词、词组、句子以及短文,考查考生语音、语调以及朗读技巧。其次是通过用外语回答问题,来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听力、口头表达和模仿能力。
口试成绩满分为150 分,不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仅在录取时供对外语口试成绩有要求的专业(类)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