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古装剧的观众来说,经常会在剧情当中发现只要有冤情,那么绝对会升堂,由县令或者知县裁决。
因此,在大多数人的眼中,知县和县令仿佛并没有多大的差别,他们都是一个县的长官。
说起地方父母官,那绝对离不开县长这一称呼。众所周知,在封建王朝,与平民百姓息息相关的官员那绝对是知县和县令。
虽然二者都可以笼统地被称呼为“县长”,总管一方事物。但事实上,只有一字之差的二者,却有着天壤之别。二者之间出现的时间早晚,地位的高低以及职能都是有着极大的差别。
出现时间的早晚不同首先,知县和县令的第一点区别就是在于二者出现的时期早晚不同,在历史上知县比县令出现的时间更是要晚得多。
谈及县令出现的时间,甚至要远远早于皇帝这一称号出现的时期。众所周知,皇帝的正式形成是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因其自认为“功盖三皇,德高五帝”而取皇帝二字而成。
而县令的源头则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大禹治水”。
而县令这一官职的正式产生,则与战国时期争霸称雄的混乱局面有着极大的关系。在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通过一系列的兼并战争,逐渐形成了七雄争霸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