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针对女子的十大刑罚,每一种都惨绝人寰,犯人宁死不愿受刑。他们究竟有多可怕呢?
第十种,浸猪笼。封建社会大部分朝代都是没有女监的,女子犯罪落到狱卒手中,很大概率会受到欺辱。所以女子犯了罪一般都是族长或者村长执行私刑。浸猪笼就是一种私刑,具体怎么操作呢?就是把女子放在竹笼当中,浸在江河之中,受到这种私刑惩治的两种女人,一种是苟合,一种是通奸,苟合就是不经三书六礼私自与男人结合,简单来说就是未婚同居,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融的,一般不会把女子淹死,主要是让她们社会性死亡,警示还没出嫁的女子。如果是通奸的,那么就会在猪笼上捆上石块,扔到河里直接淹死。当然了,如果丈夫选择原谅也可以留一条命,这种私刑官府基本默认允许,所以古代十分普遍。
第九种,拶刑,拶刑就是用木夹夹手指,是在唐朝时期开始的,专门用来针对妇女的,拍案惊奇就描写过,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所谓十指连心,一般女子都抗不住这酷刑,这在古代算是比较仁慈的刑罚了,除了肉体的疼痛没有什么精神上的折腾,所有唐宋明清的官府对于女子多用这招。
第八种,杖刑。杖刑一般要去衣受刑,然后击打臀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中衣受杖,对于古代的女子来说这是极为羞耻的事,同时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但是对于古代的女犯人来说,只受这些刑罚那都算是轻的,接下来的几种刑罚光是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第七种,刑舂。这种刑罚怎么用的呢?就是将女子黥、情、劓、意,也就是脸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然后再送到边关的军营从事晒稻谷、舂米之类的事。刺面割鼻是一辈子抹除不了的印记,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都知道她是犯过罪的人。